马来西亚成立合资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
摘要:在马来西亚成立合资企业具有经济、战略和运营上的优势,为希望进入日益增长的东南亚市场、利用成本优势并受益于有利的商业环境的中国公司提供了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机会,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意向在马来西亚成立合资公司并成功落地。仔细评估具体的商业环境和行业考虑因素对于确保企业成功至关重要。本文就当前关注的在马来西亚成立合资公司问题进行政策和实务上的研究,供同业参考。
一、合资公司成立流程
通常情况下,在马来西亚成立合资公司涉及一系列步骤,包括:
1. 与合作伙伴商谈合作方式
与合作伙伴就合资公司的基本、重大事项达成共识至关重要,例如股权比例、股东会决议内容、董事比例、董事会决议内容、高管、银行账户共管等事项关系到合资公司日后的经营发展走向,需要在成立前充分协商。
2. 对马来西亚投资环境、合资方或土地、厂房尽调
虽然双方基于初步谈判有了一定认识,但由于信息差的缘故,作为中方投资人对当地营商环境、合作伙伴以及拟开工的土地/厂房都存在诸多疑虑,所以下一步需要就下述内容进行尽调:对马来西亚法律环境进行初步尽调,包括确认合资企业的营业范围、占股比例、公司架构符合马来当地法律的规定等;对合资方的尽调内容包括合资方的股权情况、信誉、贷款融资情况、涉诉xingzhengchufa情况等;对土地、厂房的尽调包括土地权属、租期是否符合年限、是否符合环评要求、办厂可行性等。
3. 草拟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厂房/土地租赁协议
在前期与合资方协商达成合意以及尽调完成的基础上,下一步是草拟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将相关事项固定在纸面上,明确创始人之间业务关系,规定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此外,如果与合资方的合作模式是由合资方提供土地/厂房的,还需要草拟、审核相应的厂房/土地租赁协议。
4. 注册夹层公司
从商业策略和需求来说,在香港、新加坡、BVI等地开立夹层公司具有多层优势,将在下文详述。
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需要申请公司名称、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提交成立文件、对需要的支持性文件进行公证或认证等。
6. 同步进行跨境投资备案(ODI备案)并注资
为了尽快将资金汇至马来西亚开展建设,以及在公司成立后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注资(部分国家迟延注资将面临滞纳金处罚),需要同步在境内申请ODI备案并完成外汇登记才能将资金顺利汇至境外。
7. 申请其他证照
如在马来西亚从事制造业、建立厂房,还需要申请以下证照:环评证书(DOE)、职业安全与健康证书(DOSH)、消防认证(BOMBS)、合格制造仓库证(LMW)、制造执照等。
二、合资公司架构设计考虑问题
1. 个人股东抑或是公司股东?
客户常见的问题之一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公司名义做股东,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中国投资者以公司名义做股东。
首先,也是Zui重要的一点,只有以公司名义才能合规解决投资款出境问题。由于我国外汇管制原因,目前只允许投资者以公司名义进行跨境投资并办理ODI备案,在中方投资者取得ODI备案以后,才能够将投资款合规汇至境外,此外办理ODI备案的优势还在于投资者以后在境外获取的利润、分红也可以通过ODI通道合法地汇回国内。相当于ODI备案打通了投资者境内外汇款的桥梁。若投资者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则面临投资款无法合规汇出境外的困境,实务中不少客户选择以对敲、地下钱庄等违法方式将款项汇往境外,但都存在行政或刑事方面的风险,具体可见我们团队此前的文章《警惕!外汇强监管下的资金出境》。
其次,由于中方投资人一般会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在马来西亚经营的实体形式,所以如果以个人作为股东,那么个人股东会面临在注册资本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而如果以公司名义投资,那么公司可以为国内股东提供一层防护伞,有效阻断了部分责任。
此外,马来西亚当地对外国投资人的信誉接受度有限,若是以个人股东名义出资,将会影响公司在当地办理证件、对外经营的效率和成交率等。
2. 股东占比及股东会权限
马来西亚公司法与中国公司法类似,在组织架构上公司主要的决策机构都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其中股东会的法定投票比例分为Simple Majority即51%的投票权,以及Absolute Majority即对于部分重要法定事项要求是75%的投票权。作为中方企业在与马来西亚当地合作方商谈时应注意股权比例,如果是作为大股东入股,可以考虑中方占股比例高于75%,实现juedui控制权;如果是作为小股东在无法取得公司核心股权的情况下,至少保证持有26%的股权比例红线,以确保在重大事项上享有一票否决权,以及可以在公司章程增加需要按75%比例进行投票的事项以扩展自己的权利。
3. 董事会构成及权限
在马来西亚,董事会决定公司具体的运营方针、经营计划并且可任命经理层(CEO、CFO、COO等),而马来西亚公司法对于董事的任命、董事的权限规定较为宽松,多由股东自行约定,故董事会的人员构成和议事规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决定中方对公司的控制权。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马来西亚的法律,需要至少一名马来西亚当地人担任当地董事,如果是由中方主导投资的建议由中方委托值得信任的马来西亚籍董事担任。
4. 公司秘书选任
马来西亚法律另外要求公司需要由一名马来西亚当地人担任公司秘书,由于公司秘书负责保管公司各类重要文件,需防止马来西亚合作方和公司秘书相互勾结,损害中方投资人利益,我们建议由一名马来西亚当地中立第三方担任公司秘书。
三、设立夹层公司的优势
对于客户是直接以中国母公司名义投资到马来,还是先设立一个夹层公司(客户多选择香港/新加坡),然后再用夹层公司投资马来两种方案,设立夹层公司的优势如下:
1. 满足资产留存境外&海外资产配置需求
设立夹层公司可以将分红资金留在境外,若客户日后想要在其他国家投资或有其他海外资产配置需求,不会涉及外汇管制,从而降低成本。
2. 风险隔离
通过将高风险业务分离到夹层公司,可以降低对母公司和其他关联公司的风险承担。
3. 税务优化
马来西亚与香港/新加坡、香港/新加坡与内地之间均有防止双重征税协定,不会增加税负,还可以利用香港/新加坡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整体税负。
4. 简化ODI备案
由于ODI备案只需要备案两层,故设立夹层公司后,再利用马来公司对外投资将无需再次进行ODI备案,简化流程。
5. 处置股权更加便利
未来客户若想要处置马来公司的股权,只需要在香港公司层面交易转让,程序税负均更有优势。
四、使用马来西亚土地/厂房可能涉及到的问题
由于大多数客户会选择与马来西亚当地企业合资,由当地企业提供土地/厂房的合作模式,这里再重点提及关于土地/厂房可能涉及到的问题:
1. 我们在此前的项目中发现存在合作方尚未取得项目所涉土地证照与所有权的情况,因为合作方尚未完成土地收购。
2. 部分厂房/工业园区可能尚处于开发阶段,还未与取得相关的许可以对外开展经营,或者没有与水、电等服务供应商签署相关的合同,或者相关公共事项仍在建造和完善过程中,仍需要进行相关的土建、清理工作等。
3. 如果案涉土地/厂房存在抵押贷款的情况,那么合作方向合资企业出售或处置该土地还需要贷款人同意。此外,权属不明的土地也会影响到合资企业/中方投资者后续利用该土地再次融资的可能性。
为了顺利交易,识别潜在投资风险,需要通过尽调以及落实协议的方式限缩风险。
需要提醒的是:境外投资一定需要先做好境外投资备案,取得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的相关批准文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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