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实缴出资如何操作?
去年12月30日,新《公司法》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新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企业们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进行调整。新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完全认缴制度改成限期实缴制,正在筹备设立的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现实情况重新衡量确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注册资本会增加未来5年内实缴的压力。而已经成立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选择补缴、减资、或注销不再经营的公司等方式进行应对。如果公司不希望减资,也不希望影响现金流,在公司股东持有符合出资要求的知识产权的情形下,可以考虑采取知识产权出资的形式进行补缴,完成出资义务。各地对知识产权出资可能存在细节性的要求。新《公司法》第48条中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zhuanrang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据此,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同时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以及“可以依法zhuanrang”两个条件则可以用于出资。同时,2014版公司法删除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取消了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限制。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其价值视市场变化波动较大。因此如前文所述,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包括可以评估作价,属于法定可作为出资的财产,并可以依法zhuanrang给公司,同时,知识产权权属为股东(自然人或子公司)所有,公司章程须明确规定可以知识产权出资,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1.评估作价 根据新《公司法》第48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知识产权出资需要先经过有zizhi的评估机构对股东用以出资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42748—2023专利评估指引》
2.所有权变更 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所有权需要变更至公司名下。
3.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评估报告,进行注册资本出资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变更工商执照 于所属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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