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实缴”没钱交怎么办?知识产权实缴出资攻略指南!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公司法》规定,从2024年7月1日起,有限公司的股东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出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且出资期限具有溯及力,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也必须调整至5年内实缴出资到位。
知识产权实缴出资法律依据
✦新《公司法》的第四十八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财税〔2016〕101号文中第三条规定:“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
知识产权实缴的好处
解决企业现金流压力
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
保证股权不被过度稀释
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申请项目、招投标
可以帮助企业在申请科研项目或申报专项资金、对外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摊销jieshui
可以摊销jieshui,无形资产出资的部分可以正常入账,假设分10年摊销,如果1000万的话就是每年可以为公司增加100万的管理成本,节约25万企业所得税。帮助企业helibishui。
知产抵债履行责任
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后期如果企业涉及到债务纠纷,多了一种赔偿方式的选择,可以选择知识产权进行赔付去承担相对应的社会责任。
知识产权实缴流程
1、签订实缴服务合同
2、股东获得知识产权(撰写/购买)
企业注册资本是属于股东出资义务,所以需要企业股东名下的资产(现金或知识产权)才能实缴,知识产权都会围绕企业经营范围去撰写或者购买。
3、章程变更备案
完成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的修改和备案。
4、评估定价
委托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股东持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根据技术背景等实际情况选择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方法进行估价定价,出具相应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约5-8个工作日。
5、权属转移变更
将已经做好评估的无形资产从股东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完成权属转移——约20-30个工作日,特殊需求可加急至1个工作日。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依照前款规定丧失的股权应当依法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六个月内未转让或者注销的,由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失权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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