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9076107531

odi境外投资备合规流程

更新时间:2024-11-28 09:16: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9076107531
联系手机: 19076107531
联系人:谭小姐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外管局《外汇管理条例》对ODI备案的总体规定

《外汇管理条例》在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根据该规定,境内只要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行为,就需要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这一过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ODI备案”,来源于“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的缩写。而在我国,通常有外管局、商务部、发改委三个部门对外汇业务进行管理或核准,境内企业在向境外投资之前,需要先向商务部、发改委两个部门提交材料拿到相应的核准文件,再报送外管局对所有的核准文件进行复核,如果复核通过的话,外管局会颁发一个《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拿到这个证书后,企业才可以进行对外投资活动,投资资金也也能够顺利汇入汇出。那么,企业在Zui终通过外管局的登记之前,商务部和发改委的具体审核标准是什么呢?

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ODI备案的审核标准规定

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是商务部对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具体规定,在进行 ODI 备案过程中,商务部主要是对作为投资主体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企业的投资资金来源是否干净合规,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储备去支撑这项对外投资项目,一般需要企业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商务部审核通过后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一)商务部ODI备案需提交材料及审核规范

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对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对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第七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同时,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服务办理备案和核准的企业,设立“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表》填写如实、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需在备案表中声明其境外投资无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

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企业申请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Zui后,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备案或核准的凭证。只要凭借此《证书》,企业才可以在境外直接投资、进行境外资源开发、跨国经营、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等多项活动,还可以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企业可以利用该证书,参与国际经济合作项目、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项目合作等,以推动国际合作和经济发展。但是,《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企业需在取得该《证书》的2年内进行对外投资,否则该《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就要按照程序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需要提醒的是:境外投资一定需要先做好境外投资备案,取得商务部、发改委、外管局的相关批准文件喔!

       本文为沉浸行业十年的商务达人郝先生实践经验总结及官方资讯。可通过上方渠道添加V或致电咨询有关境外投资以及更多您感兴趣的工商服务。严谨、真诚、尊重、全流程的服务与雄厚实力的公司背景为您提供优质的商务体验。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红树湾壹号A座1805
  • 电话:19076107531
  • 资深顾问:谭小姐
  • 手机:19076107531
  • 微信:19076107531
  • QQ:1292089225
  • Email:1292089225@qq.com